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卫妇〔2008〕5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医疗卫生处、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省卫生厅定于2008年4月初在石家庄市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8年4月9日报到,10日开会。报到地点:河北宾馆(石家庄市育才街168号)。
二、参加人员
各市卫生局主管局长、基妇(妇幼)科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华北石油管理局医疗卫生处主管处长、妇幼科长;典型发言县卫生局主管局长、妇幼保健院长;省妇幼保健中心主任及有关人员。
三、会议内容
1、总结2007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
2、典型经验交流;
3、反馈2007年妇幼保健机构运营情况;
4、反馈2007年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情况;
5、安排部署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典型交流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练,不超过3500字。请各市将交流材料(电子版)务于4月3日前发至卫生厅妇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