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冀卫办〔2008〕10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分类建立档案,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从现在起到6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情况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建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