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
处方管理办法》,完善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和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监控网络,规范应用行为,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五)继续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定《河北省医院院务公开目录》,修订《河北省医院院务公开考核评分办法(试行)》,逐步完善院务公开的评价评估体系;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院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六)加强医疗急救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快队伍建设,规范医疗急救行为,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奥运会和残奥会医疗急救工作,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急救指挥机构的联系与有效互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防治能力。
(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完善医院感染质量标准和全省医院感染监测网络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废物和重点部门、岗位的管理,保证患者就医安全。
(八)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完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控网络建设和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工作,提高临床检验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
(一)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加强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专家库建设,严格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机构数据库与执业医师数据库对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
(二)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巩固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巡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狠抓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案、要案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