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卫疾控〔2008〕24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我厅组织制订了《河北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
附件:河北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ОО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减少流动人口中结核病的发病和死亡。
二、目标人群
目标人群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肺结核病患者。
流动人口定义:流动人口指在本辖区内暂住3个月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口为流动人口(除外旅游、探亲、参军等)。在同一区县(包括县级市)内或在同一城市之间流动不属于流动人口。
农民工定义:是指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或城镇)打工的流动人口。
三、覆盖地区
全省11个设区市172个县(市、区)。
四、工作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工作纳入当地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监控与评价,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结核病防治机构
1、省级:为制定全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核对、分析和反馈防治信息。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市、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对市、县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开展以农民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结核病的健康促进活动。
2、市级:为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摸清辖区流动人口(重点是农民工)的底数。对辖区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核对、分析和反馈本地区防治信息。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对县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开展本辖区流动人口结核病的健康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