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安排抗灾煤炭生产和外运的紧急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8〕3号 2008年2月2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由于近日华东、华南地区遭受重大冰雪灾害,各电厂煤供应全面告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发挥全国一盘棋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战胜自然灾害,保证经济社会安定,保证灾区人民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我市从现在开始各产煤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炭生产、运输企业要将保障电煤供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顾全大局,坚决克服一切困难,为广大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电煤供应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煤供应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一)要确保安全生产。煤炭生产、运输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坚决不允许借机进行生产。各区和神华集团乌达、海勃湾矿业公司要在督促各煤矿抓紧生产,保证电煤供应的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也要进行一次全面督察,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二)要坚持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要在确保电煤供应的同时,确保正常的矿业秩序不能乱。对滥采乱挖、盗采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电煤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抗灾保证煤炭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有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俊杰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董事长
冯振流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总经理
景向阳 乌海铁路车务段段长
成 员:
高登成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王子林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魏根焕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常梦均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翟文和 市经委副主任
于炳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杰 市安监局局长
董志平 乌海电业局局长
辛 宇 市交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