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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中共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乌党发〔2008〕6号 2008年6月17日)


  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市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
  (一)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自治区和我市促进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经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监察局参加。
  (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不履行、不遵守环保法规以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行为。以“迎奥运”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差,公共设施管理落后的问题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人民检察院、建委、行政执法局参加。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七小”企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及擅自放宽能耗、环保标准,规避环评的行为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参加。
  (四)抓好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地税局、工商局、规划局参加。
  二、坚持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
  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检察院参加。
  (六)切实纠正和查处一些地方滥用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征收征用土地和征收程序不规范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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