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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8]26号 2008年7月1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8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07〕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推动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总体目标: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各类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有利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使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率先脱贫致富,真正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经济上有实惠、权益上有保障、政治上有地位,全面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利益导向、多元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把惠民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相统一。
  (二)坚持政府为主、群众参与。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群众参与的利益导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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