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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为了切实履行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做好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做好风险排查工作的责任感

  2007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农经发[2007]19号),对农业系统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最近农业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农办经[2008]17号),对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当前是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的非法集资案件多发期。去年全国查出涉农生产经营类非法集资案件116起,其中,养殖业56起,种植业53起。这些非法集资案件严重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风险排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查处工作。

  二、风险排查要求

  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通过对农业领域,重点是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的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状况、案件数量、发案特点、主要方式、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并提出处置预案。

  三、风险排查总体安排

  (一)动员阶段(10月-11月10日)。省厅成立以毛惠忠厅长为组长,纪委周新发书记、畜牧局黄峰岩局长为副组长,农经处、监察室、畜牧局、粮油局、经作局、水产局、渔政局、经作站等各相关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处),统一组织协调风险排查工作。各地也要成立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本地区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开展风险排查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风险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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