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卫农发〔2008〕200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了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卫生支农工作的精神,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2008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2008年度二级以上
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2007年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方案》精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在2007年度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实施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使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缓解,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本着“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培养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的支援模式,认真总结完善,逐步建立起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对全省14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的84所乡镇卫生院实施对口支援。受援乡镇卫生院提出帮扶需求,支援单位按照乡镇卫生院的需求派驻医疗队。
(二)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的支援单位向受援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疗队,每个医疗队需安排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临床医生,其他二人需医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到项目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派驻人员连续工作半年后可轮换。派驻人员的专业类别由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支援单位需帮助受援单位开展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尽快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帮助受援单位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死亡病例讨论以及接受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帮助受援单位制定、落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规范医疗,护理、医技等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整体功能,尽快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2008年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项目中要充分考虑乡镇卫生中医科的建设和普及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