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报名培训工作的通知
(冀卫人〔2008〕22号)
各市卫生局: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60号),拟于今年9月-11月举办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班。培训内容: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农村和社区卫生政策、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领导者管理能力建设等。培训师资:主要由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培训对象:全国县级卫生局局长或副局长。培训方式:面授、讨论及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10月20日至31日(12天,第一天报到,最后一天离会)。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培训费用:学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卫生部承担,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现分配我省县级卫生局局长培训名额为25名,请各市卫生局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或传真至省卫生厅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b-wsr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311-85989723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报名回执表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县级卫生局长班
|
石家庄市
| 3
|
承德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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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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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
| 2
|
唐山市
| 3
|
廊坊市
| 2
|
保定市
| 3
|
沧州市
| 2
|
衡水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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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
| 2
|
邯郸市
| 2
|
合 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