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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标准》和《河北省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标准》的通知

  1、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2、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五)其他工作
  1、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2、负责本乡(镇)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审核报销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3、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4、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6、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一般不得冠以医院名称。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规定。
  3、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4、设有独立的防保科,配备专职防保人员,落实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5、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6、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24小时应诊。
  7、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8、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9、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规范,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1、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2、设立公开栏,公示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情况。
  13、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运转良好。
  四、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1、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
  2、科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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