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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宣传动员

  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招聘工作宣传办法,分别通过重庆人事人才网、重庆卫生人事人才网、重庆医药卫生信息网、重庆卫生信息网、市内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参与面。

  县卫生、人事、新闻媒体等部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动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有志于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参与招聘。

  五、人员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指标

  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卫人〔2009〕29号)文件精神,我县招聘指标为10名。使用招聘指标原则上按照“集中使用、重点扶持”的方式,主要用于配齐、配强边远乡镇卫生院和力量薄弱的中心卫生院,以提高运行效益。

  (二)具体招聘职位和指标

  大溪乡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内儿科);

  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3名  临床2名(妇产科1,外科1),中医1名;

  雅江镇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麻醉或内科);

  溶溪镇中心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妇产科);

  石耶镇中心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内儿科);

  峨溶镇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内科);

  兰桥镇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内科);

  隘口镇卫生院   1名  临床1名(内科)。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2008〕126号)精神,采取考核考察的办法进行。

  县卫生、人事等部门要配合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招聘工作。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发布简章;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核;5、体检; 6、考察;7 公示; 8、签订合同; 9、集中培训;10、注册上岗。

  (四)签订合同

  由聘用单位和招聘医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合同》,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限,聘用合同由县卫生局统一上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人员管理

  1、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负责招聘医师的户口、档案、继续教育、职称晋升、保险等管理。户口也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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