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环境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各乡镇、县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全民动手。
(二)环境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24日)。各乡镇、县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环境整治为重点,确保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县创卫办和县爱卫办加强每个活动阶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认真检查验收,将开展情况报县创卫指挥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将爱卫月活动纳入年终创卫工作目标考核和卫生单位评比内容,对活动开展不好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爱卫月活动收到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保障活动经费,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调动各方面力量,动员城乡居民群众,积极参加清洁家园、环境整治活动。改变卫生环境脏乱差状况,并为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搞好环境治理活动;发挥群众团体组织的优势,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各乡镇、县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地区、本单位的卫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积极参加大规模义务劳动,彻底清扫清运所分担的公共场所的垃圾。城建、市政、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城区环境建设管理,提高城区卫生管理水平,加大城区物业业主的监管力度,认真搞好物业管理范围的卫生,有效控制城区烟尘和噪音;公安、工商、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区交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切实加大车站和交通干线脏乱差整治力度,秀山火车站负责站内及铁路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团员、妇女积极参与卫生整治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工作,大力宣传卫生防病及健康教育知识;卫生部门要认真抓好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农业、水务部门要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和饮水设施建设,分别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卫生水的建设管理工作;商贸旅游部门要认真抓好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的卫生管理工作;宣传、广电、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卫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认真抓好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开展本乡镇爱国卫生月活动,负责所在场镇和辖区内的交通干线两旁的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中和镇、平凯镇政府要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梅江河两岸整治,认真研究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其他部门要按照卫生月活动的要求,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