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提高我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使科研机构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定于2008年4月21日-2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
现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研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二○○八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党建新 联系电话:84080096)
附件:
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科研机构: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世界已经步入知识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竞争的实质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已成为衡量经济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科研机构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和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部门,我国科研机构虽然拥有优良的科研条件、强大的科研能力和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由于大多数科研机构没有建立起完善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科技研发工作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导致专利申请很少。为适应知识产权形势发展的需要和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使科研机构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决定于2008年4月21日-2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该培训班由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承办。
培训班将立足于解决我国科研机构在面对知识产权问题时的困惑和不足,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的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评估、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授。授课老师为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社会科学院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来自法院系统具有长年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法官以及来自知识产权专门评估机构的专家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