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没有发生规模性复员退伍军人群体上访事件。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基本解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较好落实,当年退役士兵基本实现初次就业。军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生活和政治待遇基本得到保证。
④民间组织规范发展。双重管理体制健全,民间组织数量、种类、布局和结构协调、合理,管理规范,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没有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严重事件。
⑤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按时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违法选举。社区建设全面开展,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新型社区居委会规范建立,作用发挥好,社区服务领域宽、质量高。
⑥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孤老供养和孤儿救助养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集中供养机构房屋安全、设施齐全,分散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完善,“三无”孤老生活水平达到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孤儿救助养育水平与当地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得到基本保障。福利彩票发行任务完成,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慈善组织健全,慈善活动经常开展。
⑦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先进。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没有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实施依法管界。城市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启动。婚姻登记和服务规范,殡仪服务态度好、水平高。
4.自身能力建设
①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干部队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效率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高,没有工作人员因行贿受贿、贪污挪用资金被判刑或“双规”。
②重视和加强民政法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执法,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法制教育和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③重视和加强群众信访来访工作。积极应答群众并解决其合理诉求,群众满意度高。能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④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证。基础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较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⑤重视和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经常化,推进民政工作效果明显。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社会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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