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人才高地建设
8.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认真抓好人才强市战略纲要和“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名家大师”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培养力度。继续选送一批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提升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博士后管理体制,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新增博士后30名以上。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制定实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和《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大师评选办法》;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
9.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653工程”为龙头,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5个领域,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和《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公需科目培训。研究制定《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0.建立创新型人才创业示范基地。积极争取人事部、国家外专局的支持,以园区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以整合资源、集中扶持为手段,大力推进院士、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国外智力“四位一体”的创新型人才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市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级工业园区中,选择一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进行试点,重点围绕1至2个科技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明显的项目,在政策、资金、项目上进行集中支持。针对重大前沿性课题研究,整合各类人才资源,组织高精尖人才联合攻关。
11.加强人才服务工作。落实吸引和稳定、用好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研究制定《重庆市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专家赴台、港、澳学术交流、疗养与休假“三位一体”活动,提高专家服务水平。
五、推进人事管理机制创新
1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修订完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加强对区县事业单位公招工作的指导督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用人行为。修订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退休及试用期管理等配套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