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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关于考核2003-2004年度和评选2005―2006年度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得分

25分

11、单位有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的规划、计划、措施。

5分

无规划、计划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1-3分。

查阅文件档案,听汇报,调查考核及活动记录学术杂志等。

 

12、加强技术操作训练,青年职工年培训率≥15%,对青年业务水平的考核两年不少于一次,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6分

一项做不到扣2分。

 

13、有支持青年继续深造的措施,鼓励青年加强学术交流,青年业务骨干每年外出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人。

5分

无措施扣2分,少于一次扣3分。

 

14、积极让青年参与科研,学术气氛浓厚,经常举办专题学术讲座。青年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技术,达到同级甲等医院相应人员的技术水平。

5分

讲座少于1次/月扣2.5分,技术水平不达标扣2.5分。

 

15、45周岁以下青年撰写并发表在市地级以上刊物上的论文每年人均0 .5篇以上。

4分

每降低0.1扣1分,扣完为止。

 

25

16、(1)积极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得到当地社会群众认可。

 

完不成不得分

调查了解,查看证书锦旗、信件,向病人问卷调查。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活动档案齐全。

 

没有不得分

 

(3)完成年度业务指标。

5分

完不成不得分

 

17、服务对象对本集体的综合满意率≥95%。

10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18、本集体至少有一名市地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

5

没有不得分

 

19、获年度市地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年度内在正式报刊发表或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反映本集体或个人先进事迹的文章或宣传不少于1篇(次)。

5

少于1篇(次)不得分,非市级地级“青年文明号”不得推荐省级“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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