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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落实殡仪服务有关规定,规范殡仪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广东省民政厅殡仪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民政厅骨灰安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殡仪服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行为,实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
  3、开展文明窗口创建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规范化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在服务窗口开展服务竞赛,推行岗位规范化服务、挂牌服务、星级服务、文明用语服务,使员工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4、加强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全面推行和落实“六公开”制度(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提高服务窗口的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持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突出重点抓好殡葬服务价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殡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得到坚决纠正。
  5、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引导群众文明办丧。要组织开展“推进绿色殡葬,构建和谐广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要革除丧葬陋习,在公墓推广绿色生态葬法,积极开展骨灰撒海、骨灰树葬等活动;要认真地研究制订拜奠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要推广“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6、加强殡仪服务队伍建设,形成行业良好风尚。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员工服务上讲求优质,责任上讲究尽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二、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
  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从2008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25日)
  省厅召开全省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动员大会,举行启动“全省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仪式,向社会公布《全省殡仪服务单位优质服务承诺》。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与殡葬宣传月活动、做好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结合起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宣传部署;组织殡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达省厅会议精神,学习省厅“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宣传、提高殡仪服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对“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重要意义、目的、方法、措施以及达到的主要目标等情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去,把优质服务工作落实到每位干部职工的言行之中。
  (二)制订实施工作方案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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