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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失效]

  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其合格成绩按附表要求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有效。如所属单位类别变更后,应按照新类别的相应级别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二、免试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㈠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申报正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下同)。
  ㈡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申报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
  ㈢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者。
  ㈣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 合格(其中BFT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㈤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㈥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㈦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申报高中级职称者。
  ㈧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者。
  ㈨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
  ㈩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达到本系列申报评审破格条件者(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申报高级职称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确认;申报中级职称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
  (十一)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
  三、其他
  ㈠本通知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㈡本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

级 别

考  试  等  级

A级

B级

C级

D级

E级

评  聘  职  务

正高级

市属单位人员

 

区县属单位人员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副高级

市属单位人员

 

区县属单位人员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中级

 

市属单位人员

 

区县属单位人员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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