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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贷款项目地方配套和还款责任的通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贷款项目地方配套和还款责任的通知


万州、黔江、涪陵区、云阳、酉阳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
  目前,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按照世界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的要求,本项目应按世行贷款的50%予以配套,并按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还本付息。为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就配套和还款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并专题报告市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套资金:由市财政资金承担20%,其余由项目区县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解决,农民工支持体系分项目可不配套;
  二、还款责任:由市财政资金、市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配套资金和项目区县各承担1/3。
  三、各项目区县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就本地配套和还款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方案和还款计划。
  四、配套资金要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上,按照CDD要求,在项目启动时,保证配套资金能够拔付到项目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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