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人才中介机构的经营水平,在人才市场专业化基础上,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推动人才市场服务的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优势,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中介机构联手协作、连锁经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支持中介机构的联合协作,逐步形成人才市场规模化运作、集约化扩张、一体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格局。
4、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自主发展机制,积极推进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自身竞争力。
5、积极发展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培育“猎头机构”,促进人才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活跃各类人才市场。
6、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提升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人才中介执业资格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中介服务工作队伍。
㈣ 促进人才市场供需主体到位
1、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改善人才流动环境,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2、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积极引导和促进各类企事业单位主动进入市场自主选人。
㈤ 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
1、健全人才市场供求和价格机制。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探索人才市场薪酬信息统计、发布办法,加强调控引导。通过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编制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开展薪酬调查等工作,发挥供求和价格机制对人才市场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健全人才市场竞争机制。消除妨碍公平竞争、分割市场、设置行政壁垒的各种规定,打破体制性障碍、行业垄断、地区分割,促进人才中介机构平等竞争,保证人才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3、探索建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协调机制,推动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业务联合、人才中介机构与劳动力中介机构协调发展和有序竞争。
㈥ 改革人才市场管理体制
1、稳妥推进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坚持公益性服务发展方向,以公共服务为核心,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要求,逐步做到人才公共服务与经营性人才中介服务分开管理,建立与我市人才市场发展进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体制。改革的进度和形式上鼓励探索,因地制宜,逐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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