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确认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批复
(穗外经贸加函〔2008〕21号)
花都区外经贸局:
你局《关于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006年广州市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的请示》(花外经贸加发〔2008〕3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商务部《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2006年度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符合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确认条件。
二、鉴于该企业是你区重点扶持企业,同时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意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补办2006年度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