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广州白云空港货物通关工作效率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外经贸加〔2008〕24号)
市“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经市“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通过,并经市领导审阅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白云空港货物通关工作效率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市“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白云空港货物通关工作效率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广州空港“大通关”建设,进一步提高空港货物通关工作效率,促进白云机场航空枢纽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口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简化通关流程,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部门之间衔接更加紧密,协作更加和谐,流程更加畅顺,提高整体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把白云空港建成“监管规范、安全有序、通关便捷、收费合理、服务高效”,与华南地区综合航空枢纽建设目标相适应的国际性口岸。在通常情况下,空运进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在12小时内完成,空运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在6小时内完成。
二、主要措施和负责单位
(一)完善货物报关作业流程。
1.实施通关监管作业运行改革整合。优化作业流程,实施通关监管分类处置,实现通关自动化,监管智能化,制定并联进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实施货物通关作业流程再造,提高通关效率。(广州海关负责)
2.开展进境货物空中报检、空中报关业务。在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新模式下,制定白云空港货物单票货物进行空中报检、空中报关业务监管流程。(广州海关、广州检验检疫局、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3.实施低风险货物简易通关程序。对不涉证、不涉税的低风险进、出口货物实施更为便利、简易通关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节约监管资源。(广州海关负责)
4.在有海关监管仓库,并提供分运单的情况下,对整票货物采取分批监管,方便货物分批提取或运转,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广州海关负责,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