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外经贸综函〔2008〕3号)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局(经发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外经贸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抗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市外经贸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组织动员和工作部署,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紧急任务,落实有效应对措施,做到守土有责,领导、组织和措施到位,切实履行抗灾救灾职责,确保城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
二、切实做好外资企业员工的安抚工作。要深入基层企业,慰问受灾地区的员工,做好思想工作,向他们解释目前的交通困难,动员他们留穗过年,减轻铁路部门的压力。对留下来的员工要做好安置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吃饭、住宿、保暖等问题,解决好员工的节日生活问题。
三、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和宣传工作。要保持信息畅通和正面宣传,扩大外企员工获取信息的渠道,及时向他们通报持续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争取稳定他们的情绪,取得理解和支持,保证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