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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事业单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的审核;

  2、单位岗位总量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未核编的,应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后填写;

  3、机构规格指单位的行政级别,未明确行政级别的,应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机构规格后填写;

  4、填写内容时,单位首先确定本单位属于“管理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的哪一类型,而后填写目标比例和目标数量;

  5、本表中所有的目标数量(包括目标数量1、2)取整;

  6、单位岗位总量一栏中,目标比例指单位应依据文件比例控制标准,立足本单位当前实际,结合单位持续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单位三类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且三类岗位目标比例之和为100%,如:专技岗位占主体的单位,假设管理岗位A1=20%,专技岗位A2=75%,工勤岗位A3=5%,且20%+75%+5%=100%;

  7、单位岗位总量一栏中,目标数量指单位确定目标比例后确定的岗位数量,即单位岗位总量×目标比例,如:B2=J1×A2;

  8、管理岗位一栏中,目标数量各栏中若编制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的领导职数请填写核定数量,其它数量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填写,目标数量不能超过单位岗位总量中管理岗位目标控制数量,即:D1+D2+……+D10=B1;

  9、管理岗位一栏中,目标比例各栏,根据已经填写的管理岗位目标数量对应成比例填写,即:C3=(D3/B1)×100%(保留两位小数,采取五舍六入),且此栏中目标比例之和为100%,即:C1+C2+……+C10=100%;

  10、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填写单位层级”指单位属于岗位设置哪一层面,即对应附件1中各层级填写;

  11、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目标比例1”指确定单位层级后,将相应比例填写至高、中、初级比例各栏中;

  12、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目标数量1”指将单位岗位总量一栏中专技岗位的目标数量×单位岗位层级比例所得,如:F1=B2×E1;

  13、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正高级和副高级之间的比例关系为3:7;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的30%为正高级,70%为副高级;

  14、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各等级比例即“二、三、四……十”级比例的填写,以各等级中的小比例对应填写,如:以专技占主体的单位,按文件规定,岗位设置可设置到二级岗的单位,二级岗位比例G2=30%(正高级)×10%(1:3:6),三级岗位比例G3=30%(正高级)×30%(1:3:6),四级岗位比例G4=30%(正高级)×60%(1:3:6),五级岗位比例G5=70%(副高级)×20%(2:4:4)……十级岗位比例G10= 30%(3:4:3);

  15、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对第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的目标比例填写,第十三级占初级岗位数,单位需要根据实际,结合持续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第十三级岗位占初级岗位的比例,第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确定为5:5,且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的目标比例之和为100%,即:G11+G12+G13=100%;

  16、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各等级岗位的目标数量2即“二、三、四……十三”级岗位目标数量的填写,分别用高、中、初级岗位的目标数量1×各等级目标比例2所得,如:二级岗位目标数量H2=F1×G2;

  17、专业技术岗位一栏中,目标数量1各栏总和等于岗位总量中专技岗位总量,目标数量2各栏总和等于岗位总量中目标数量1各栏总和,即:H1+……+H13=F1+F2+F3=B2

  18、工勤技能岗位一栏中,“一、二、三”级技工岗位比例依据文件对应比例为1%、4%、20%,“四级、五级、普通工”的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结合持续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且此栏中目标比例之和为100%,即:1%+4%+20%+四级%+五级%+普通工%=100%;

  19、工勤技能岗位一栏中,目标数量填写用单位岗位总量中工勤技能岗位目标数量分别乘以目标比例所得,如: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的单位,技术工三级岗位目标数量I3=B3×20%;

  20、工勤技能岗位中各等级技术工的目标数量总和等于在单位岗位总量中工勤技能岗位的目标数量,即:I1+I2+……+I6=B3;

  21、本表一式四份,核准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工资审核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22、本表用A4纸打印,上报时附电子版。

  附件8:
  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认定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机构规格

经费形式

编制数

现有人员数

岗位

聘用

情况

管理岗位

等级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

普通工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审核

备案

意见

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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