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团队建设与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渝人发〔2008〕9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对重庆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构建和谐重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原
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度干部大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2006-201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培训科目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团队建设与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团队建设与项目管理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学习掌握团队建设与项目管理基础知识,对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型组织,做好专业技术工作,促进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以下统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组织
全市团队建设与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在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县(自治县)组织、人事部门,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落实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培训、考试的实施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按全市统一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具体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按要求做好培训报名、教材订购和培训结果记载等工作。市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点负责电视远程教学工作。重庆继续教育协会受委托组织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发行,以及培训报名数据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