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敏 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科主任
联络员:
于福生 省输血协会副理事长
四、工作要求
(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这次开展全省血液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责任及职业敏感性,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威胁血液安全的隐患再度发生。
(二)严格按照《血液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检查力度,查处问题,决不姑息,不护短。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全面检查,将日常工作与开展督导检查结合起来,并做好迎接国家卫生部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组在检查的同时,给予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指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和单位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手软。
(四)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与受检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哪个区域出现问题,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双方责任。
(五)本次督导检查,同时作为换发统一样式《血站执业许可证》的现场审核,对于执业行为违法违纪的采供血机构省卫生厅将严肃处理。
(六)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厅将把检查工作结果通报全省。
五、其他事项
1、抽调检查人员交通、旅差费,由原单位报销。
2、抽调检查人员报到时间:7月19日16:00点前,地点:省血液中心培训中心。
3、联系人: 刘 丹 于福生
联系电话:0451-85971053,13904515981。
电子邮箱:yzc@hljwst.gov.cn
附件:1、2008年血液管理工作调查表。
2、2008年血站督导检查表;
3、2008年单采血浆站督导检查表;
4、2008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督导检查表。
附表1
2008年血液管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一、基本情况
1. 本辖区建立血站卫生监督档案 户( %), 建立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户( %)。
2. 目前全市(行署)从事医政监督人员 人;其中:市级 人,县级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