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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黑龙江省血液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员:各检查组长、联络员、业务技术专家。

  (二)检查时间

  2008年07月20日---08月10日。督导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督导检查按《2008年黑龙江省血液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规定,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检查人员经统一培训后实施督查,督查以现场查看为主,辅以基本知识考核。

  2、依据《方案》及检查表,重点检查采供血机构、储血库。抽查各级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各3一5所)。

  3、在哈的省直、厅直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由省卫生厅另行组织检查。检查时间:2008年07月21日--07月24日。

  4、各级受检单位必须做好迎检工作,写出书面汇报。检查组现场反馈,被检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08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表。

  6、检查组有权对违法违规采供血液(浆)行为按规定或交由当地处罚。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及当地政府反馈。

  (四)督导检查地点和分组

  第一组: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

  组 长:
  李宇琪 省卫生监督所副科长

  组 员:
  张 琳 牡丹江市中心血站

  张 丽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张易水 佳木斯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金丽华 双鸭山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郑 伟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联络员:
  刘 丹 省卫生厅医政处科长

  第二组: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绥化

  组 长:
  李军地 黑龙江省输血协会副理事长

  组 员:
  田大帅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

  迟耀新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郑志红 省血液中心主任

  张广繁 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苏明辉 佳木斯市中心血站科主任

  联络员:
  张晓炬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第三组: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伊春

  组 长:
  吴桂华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

  组 员:
  王民权 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

  卢长春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张群成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王 琳 省血液中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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