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各检查组长、联络员、业务技术专家。
(二)检查时间
2008年07月20日---08月10日。督导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督导检查按《2008年黑龙江省血液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规定,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检查人员经统一培训后实施督查,督查以现场查看为主,辅以基本知识考核。
2、依据《方案》及检查表,重点检查采供血机构、储血库。抽查各级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各3一5所)。
3、在哈的省直、厅直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由省卫生厅另行组织检查。检查时间:2008年07月21日--07月24日。
4、各级受检单位必须做好迎检工作,写出书面汇报。检查组现场反馈,被检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08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表。
6、检查组有权对违法违规采供血液(浆)行为按规定或交由当地处罚。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及当地政府反馈。
(四)督导检查地点和分组
第一组: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
组 长:
李宇琪 省卫生监督所副科长
组 员:
张 琳 牡丹江市中心血站
张 丽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张易水 佳木斯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金丽华 双鸭山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郑 伟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联络员:
刘 丹 省卫生厅医政处科长
第二组: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绥化
组 长:
李军地 黑龙江省输血协会副理事长
组 员:
田大帅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
迟耀新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郑志红 省血液中心主任
张广繁 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苏明辉 佳木斯市中心血站科主任
联络员:
张晓炬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第三组: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伊春
组 长:
吴桂华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
组 员:
王民权 齐齐哈尔市中心血站
卢长春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张群成 省血液中心科主任
王 琳 省血液中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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