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卫电发〔2008〕25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96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奥运期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通知》(黑政应急函〔2008〕17号)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级落实岗位责任

  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做好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奥运医疗卫生保障不仅是奥运会举办和协办城市卫生部门的任务,也是全国卫生系统的共同责任。全省卫生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从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责任落实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不出任何问题。要按照全力支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局面。

  奥运会期间,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本部门卫生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应急办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各项工作要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区域和部位,制定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局面。

  二、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奥运期间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畅通无阻,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要严肃信息报告纪律,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情况的发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