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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福州市乙肝疫苗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进度报告

  各县(市)区在每天接种实施完成后,及时统计当天接种人数及AEFI发生情况,于次日10点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接种进展。

  六、督导检查

  各级在乙肝疫苗补种活动实施方案中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一)督导方式

  市、县各级均应对乙肝免疫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市卫生局要向县级派驻定点督导员。县级也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同时,市卫生局及各县(市)区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的督导。

  (二)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乙肝免疫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基层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

  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

  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三)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乙肝免疫接种工作情况。

  (四)督导反馈

  各级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应汇总当天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督导组织单位及时收集各督导组信息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七、评估

  (一)摸底情况评价

  进行现场接种前,应对前期摸底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参考人口统计数及既往开展乙肝疫苗免疫儿童摸底数对摸底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摸底结束后进行抽样评估。每县抽取1所城区小学、1所农村小学和1所中学,每校调查30名学生,评估抽取儿童是否是接种对象并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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