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人员培训
县级及以上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培训应于接种工作开展前1至2个月完成。县级以下所有参加免疫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应于该工作的宣传和摸底前完成。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乙肝疫苗接种的意义、对象、接种要求、摸底活动、现场组织实施、异常反应、数据收集上报等。
(四)开展目标人群调查摸底
1、调查摸底时间与原则
各县(市)区应在2009年10月1日-20日开展目标儿童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在校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由学校老师承担;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在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负责;城市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并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2、调查摸底方法
①学校摸底: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教师负责将《乙肝疫苗免疫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由家长填写后,再统一收回,由教师核对并根据《通知单》上的信息分年级、班级填写登记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登记表、福建省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汇总表,需补种的儿童和不需补种的儿童应分别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乡)的接种单位,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最终接种对象,反馈给学校后,由学校通知接种对象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②入户摸底:对于适龄未入学或辍学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对目标人群发放《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将目标人群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登记表、福建省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汇总表后,交给辖区接种单位。
③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工作。
3、调查摸底上报时间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摸底登记数据进行核查、汇总,并在2009年9月25日之前上报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应在9月28日前汇总并向福州市疾控中心上报摸底数据。如接种单位对目标人群开展乙肝血清标志物检测,需对结果进行更正,必须于10月9日前更新目标儿童数上报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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