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防范重点。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对火灾多发、危险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部位、易燃易爆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消除火险隐患,增强防治火灾事故的能力。
2、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燃爆事故发生。
3、加强对危岩、危坎、危房的专项整治。在5月份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危岩、危坎、危房专项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在夏季暴雨洪水来临之前,完成整治工作。
4、加强对出租房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产权方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最终责任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确保出租房的安全。
5、开展防盗窃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的管理,并采取加固门窗、强化值守和增添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等措施,严防盗窃事件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6、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置。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末达到配置基数的要添置;对位置不当的要调整;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要强制报废。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长效机制建设。
1、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各单位要根据市总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生产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要鼓励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建立事故隐患风险控制机制,治理老隐患,防止新隐患,形成一套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整治的常态机制。
3、坚持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由安全检查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参与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安排部署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和各个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确认和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市总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737374、13752859219)报告事故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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