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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
(渝供发〔2008〕104号)


各区县供销社、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金煌烟花爆竹公司: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为了加强经营安全管理,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燃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8〕3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实际,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公司,要从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安全、维护稳定的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突出重点环节,落实有效措施

  当前,我市各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正进入春节销售旺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仓库、运输、配送和零售等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必须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条不紊。一是各区县供销社要组织对烟花爆竹仓库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各种安全设施是否能正常有效运行;检查仓库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到位;检查人员、车辆进出仓库是否严格登记,是否存在无关人员进入仓库现象;检查货物搬运人员是否严格按规范搬运,有没有野蛮搬运现象;检查仓库管理员是否二十四小时值班,是否对仓库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巡查等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二是配送方案要做到周密细致,运输车辆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运输货物不能超载超限,配送时间、线路要尽量避开行人高峰时间和拥挤线路。三是要加强对零售店的培训、指导和检查,零售店货物储存要做到规范安全,警示标识要醒目,在燃放期间,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爆,要防止烟头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火星溅到零售店引发火灾和爆炸,同时,还要防止零售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带来安全忧患。总之,要对烟花爆竹重点环节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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