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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市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各类易燃易爆生产车间和仓储设施及违章、违规、违法作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掌握的隐患要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消号制。要抓紧隐患整治工作,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分析研究隐患整治方案。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治,该维修的要维修,该更换的要更换,该完善的要完善;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重大隐患要做好防治预案,研究落实防范措施,专门制定整治计划,逐步实施整治。

  四、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应急事故救援处置能力。市经贸中专校、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市农资公司农药仓库、市金帆果品公司冻库、市干副工作站建新市场、铝王铝业公司生产车间及新合储贸公司仓库、江北区石马河仓库等重点单位要有针对性编制应急处置单项预案并切实加强预案的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配备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对本单位所属和管理的各类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新合集团和退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控参股企业和所属各工作站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社将在近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不重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按市社安排开展活动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松懈麻痹、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四不放过”(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制定不放过、职工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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