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资格核查情况的通知
(济食药监〔2006〕9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近日对2005年11月1日之前批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济南真正医药连锁总店新药特药纬六路连锁店等19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资格核查(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可以继续经营(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二、济南真正医药连锁总店堤口路连锁店等8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因企业申请放弃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检查验收不合格、药品经营企业已不存在或名称已变更、没有提交资格核查申请等原因,按照《
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予以撤销或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2)。以上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再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在此之前已购进但尚未销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要登记造册,于2006年7月30日前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中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五区内的经营企业直接报市局安监处),库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售完为止。
三、通过资格核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要依照《济南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于8月31日前凭本通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