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食药监〔2007〕109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07〕62号)和省局《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食药监发〔2007〕3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局确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济南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局要在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济南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济南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局《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实现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辖区内杜绝重特大药害事故,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药品质量稳步提高,药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化驻厂监督员派出形式和运行机制。
(四)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清理和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销售药品行为。
(五)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药品广告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