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食药监〔2008〕16号)
为进一步优化药品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提高药品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药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济发〔2007〕12号)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加快发展规划》(鲁食药监发〔2007〕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较为完备的服务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存在着产业化层次偏低,综合竞争力不强、药品流通不规范的现象。这些不良因素,已成为我市药品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充分发挥省城优势、大力发展省会经济,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加大力度,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努力促进我市药品服务业高水平、跨越式发展,切实提高我市的药品监管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零售连锁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政策扶持、重点培育、骨干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加快发展药品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通过优化药品流通结构、增强药品流通服务功能、强化科学监管理念,保障群众用药方便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加快发展药品服务业,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优化我市药品生产经营的发展环境,提高药品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培育重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流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在药品批发环节,通过支持企业开展药品现代物流,培育2-3家管理规范、设施先进、跨区域配送能力强、经营规模超过20亿元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在药品零售环节,通过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培育4-5家诚信度高、品种齐全、覆盖范围广、药学服务规范的连锁企业。争取利用2-3年的时间,使培育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规模分别超过全市药品批发、零售销售总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