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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

  (四)服务和工作效率方面。是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公开承诺制以及效能考评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业务精通、文明礼貌;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问题整改方面。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针对自查中发现和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责任,认真进行了整改;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社会问卷调查、服务管理对象测评和日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从8月中旬开始,2009年1月下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各直属单位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评议工作。工作方案报市局评议工作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工作职责、主要业务、依法监管促进优化发展环境新举措等,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采取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组织问卷调查、执法回头看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社会集中评议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通过社会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测评、日常检查考核三种形式进行评议。问卷调查采取集中组织、现场填表和当场密封回收的方法组织评议;服务对象测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听取服务对象对评议部门和单位的评价;日常检查考核通过市长、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各级纠风办、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信访部门、政务监督热线等受理的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进行评议。
  (三)反馈、整改总结阶段(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下旬)。
  各被评议单位和部门针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市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通报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和整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综合评议结果差,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作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优化发展环境的重点监督单位,同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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