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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三)指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主送省农业厅,抄送厅计财处、厅相关业务部门及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建设单位要认真准备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汇编,要对项目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成册。

  (四)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省农业厅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厅计划财务处将统筹安排,商厅有关业务部门及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统一办理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发放工作,以便尽快发挥投资收益。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在今年12月底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律性,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项目具体实施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针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竣工验收率不高的问题,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要指定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

  (二)实事求是地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实行专家组负责制。专家组从省农业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要客观公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及竣工验收专家组提出整改要求。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整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验收组织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三)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农业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划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是今后农业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2006年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组织开发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使用以来,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了农业建设项目信息发布、项目申报审批、计划下达、投资统计、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功能。但也普遍存在着重视项目可研报告填报,不重视初步设计和项目实施管理数据填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系统功能的发挥。为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建设投资统计分析,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应遵循“谁的项目谁录入、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报谁审核”的原则,认真填报、审核、上传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实施情况及监督检查情况数据,加快项目管理现代化、网络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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