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桥面防护形式为栏杆的,若没有人行道,应结合桥梁改造将其改为防撞墙。
(6)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应对所辖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并将桥梁改造原因及改造方案、内容在上报文件中简述, 同时附《桥梁改造具体情况表》(样式见附件一)。
五、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批
(一)审批分级管理
1、各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管辖范围和审批权限负责中、小桥及结构或病害较简单的大桥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批,报备省公路局。
2、省公路局负责特大桥、结构或病害较复杂的大桥的桥梁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批,并报备省交通厅。
3、总长200米以上大桥改建项目按省的交通基建项目审批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各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在省公路局危桥改造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应尽快将这些桥梁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按本规程第四点有关要求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对上报文件进行批复,批复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对属省公路局审批的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
(2)根据审批管理权限,在批复中明确由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具体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预算核查,批复核查预算仅作为计算补助资金的依据;
(3)核定各项目的省投资补助金额;
(4)提出项目实施的有关具体要求。
六、危桥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
(一)危桥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原则
1、列入项目计划的范围:原则上为危桥改造项目库内的桥梁(经营性项目除外)。新发现的四、五类的桥梁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窄桥、漫水桥及承载力不足桥梁,经桥梁技术评估,并经省公路局核实后,可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2、列入项目计划的桥梁原则上应为已收入CBMS系统或公路数据库的桥梁,且桥名、线路编号、桩号、桥长、桥宽等识别数据须与CBMS系统或公路数据库相符。
3、遵循“先危桥、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CBMS或公路数据库的四、五类桥,管养该桥的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若无充分理由的,应优先将其列入桥梁技术改造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否则,省将视情况,暂缓或取消该单位其它一般桥梁改造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