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
(粤交规〔2008〕7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省公路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省级预算资金投资使用效益,确保桥梁安全,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
为加强我省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桥梁行车安全,提高省级危桥改造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危桥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的桥梁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
二、管理原则。桥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应充分利用CBMS系统及公路数据库科学决策,按照统筹规划、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和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
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桥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及管理程序如下:
(一)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桥梁技术评估,建立危桥改造项目库;
(二)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编制上报经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的桥梁改造项目建议计划;
(三)省公路局按照轻重缓急,经综合平衡,根据具体要求编制下达省级危桥改造专项资金投资补助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四)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及上报施工图设计;
(五)省交通厅、公路局根据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按规定核定省投资补助额;
(六)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省分批下达省投资补助计划,各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省下达项目的实施;
(七)按规定进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