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政府指导下,加快行业协会改革步伐,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加强行业自律为重点,从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提供信息服务入手,配合政府制订行业标准、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二、强化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完善行业准入标准
(七)抓紧落实和完善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湖北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领域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产业政策导向,指导行业规范发展。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发展,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转移指导意见。
(八)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切实以节能降耗减排为抓手,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标准,从法律、环保、安全、技术、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适时提高我省行业准入标准。提高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订淘汰标准,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强化行业投资项目管理。
(九)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通过制订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切实落实中长期规划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任务,抓住重点领域,强化关键环节,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和实施省电子信息、汽车、钢铁、有色、石化、纺织、装备制造、船舶、轻工、物流业十个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各部门要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推行中期评估,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产业预警机制,为企业调整发展战略提供依据,全面促进规划实施。
三、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十一)建立健全“逼退”机制。在完善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市场竞争,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通过“扶大压小”、“等量替代”、“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等手段,有效“挤压”落后产能,鼓励规模产能项目建设,不断扩大先进产能的市场份额,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尽快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