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建[2006]7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厅直各单位:
“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部和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省建设厅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普法工作方向;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普法工作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先进,根据各单位评选推荐,省建设厅决定对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等70个先进单位、胡先青等1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全省建设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向他们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名单
2、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名单
武汉市: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武汉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
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江岸分局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局
黄石市:
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黄石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科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襄樊市:
襄樊市建设委员会
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襄樊市城市管理局
襄樊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襄樊市园林管理局人民广场管理处
枣阳市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