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应急预案体系
湖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以及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等组成。
2.3 建设厅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湖北省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建设厅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省建设厅厅长
副指挥长:各分管副厅长
成员: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建筑管理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主要职责为: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省政府、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省建设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副处长、城市建设处副处长、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副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担任。
主要职责为:受理事故报告,负责建设厅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传达建设厅指挥部正、副指挥长的指示。
2.4 相关机构职责
2.4.1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的组建、职责应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4.2 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各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4.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按照相关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会同有关专家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援、保障、恢复方案;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事故发展的应急救援情况;在同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