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地方农业标准规范发布
工作流程: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制定县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定标准;管理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标准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有关农业生产技术的地方标准规范发布,由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⑹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
工作流程: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手续→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发布公告(注:此项工作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后再开展)。
⑺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工作流程: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由被申诉人所在地的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接受的产品质量争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接受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为产品质量争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处理部门。
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证年审
工作流程: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所提出年审申请资料进行依法审查→得出初审结论。
⑼浙江省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确认
工作流程: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中小企业贯彻落实《
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帮助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计量基础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提高计量检测能力,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⑽产品监督检查后处理⑾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
工作流程: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建立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档案、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回访制度→监督检查问题企业的整改、整改后的复查→对产品不合格企业的处理等工作→按季度报表的要求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⑿中国名牌产品申报
工作流程: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日期直接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