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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通知

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通知
(武工商市〔2006〕181号)


各分局: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的粮食、食油、肉食、禽蛋等农副产品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为了保证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价格的稳定,现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口粮安全,各分局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劣充优、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粮食、物价、商业等部门,搞好市场供应,做好平抑物价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陈化粮的监管,对具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要进行认真检查,严格规范陈化粮购买程序,严禁超量购买陈化粮,要认真做好检查陈化粮购、销台账的记录。
  二、坚持早市制度。各分局市场管理人员必须早上6:30时到岗。对市场出售的肉食品进行检查,查验相关证明。一经发现上市猪肉无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胴体上无动检部门验讫印章,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合格印章,要坚决予以没收,并依法查处。
  三、加大集贸市场蔬菜检测监管力度。督促集贸市场业主依照《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落实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记录和公示,对集贸市场业主未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或检测结果未当日如实公示的,依照《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和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进行处罚。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蔬菜不得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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