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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的实施意见

  6.加强市场巡查,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7.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食品行为。
  (六)合同处
  1.加大对合同欺诈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2.贴近经济生活,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3.认真开展格式条款的监管和备案工作。
  4.推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
  (七)商标广告处
  1.充分发挥武汉市广告协会的作用,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与有关媒介、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公益广告竞赛活动。
  2.开展烟草广告的清理整顿,确保中心城区无烟草广告。
  3.加强对武汉地区各类主流媒体广告的监管工作,制止内容低俗、污秽的违法广告。
  (八)监察室
  1.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进行权利观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2.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文明创建工作。一是积极深化政务公开。二是要建立健全权利制约监督机制。推行电子监察,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定实施执法纪律,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探索实行企业和商标网上申请注册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
  3.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文明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监督检查,促进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九)法规处
  在“四城同创”工作中,督导工商系统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搞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市场处
  1.按照《武汉市工商局关于深化市场业主负责制实施市场长效监管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行市场“一栏、二帐、三制”工作制度的落实,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负责制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
  2.结合武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打造一批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良的标杆市场,促进全市市场监管水平上规模上档次。
  3.加强市场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食品经营者做到悬挂“证、照”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倡导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以创建省、市两级文明诚信市场为抓手,大力开展文明诚信教育,打造市场品牌,力争2008年全市省级文明诚信市场达到20家,市级文明诚信市场达到60家。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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