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扶持制度。建立对口扶持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每年要向对口扶持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派人员指导业务工作,并至少接收1名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修。
(八)自2008年起,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招收的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均要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市卫生局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纳入区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保证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大连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质量效果的监控与评价、考试考核、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等,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大连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培训任务。各区市县卫生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的培训工作。医学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根据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自2008年起,凡现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须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到2010年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自2010年起,凡在农村区市县城区社区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整体推进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建设
在具备条件的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建立全科医学学科,融医、教、研为一体,承担全科医学临床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全科医师骨干培养和毕业后教育、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加大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网络建设,根据培训任务和职能分工做好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建立一支由理论、临床和社区教学人员构成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每年培训10-15名师资;聘请一批有丰富临床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专家,经过必要的培训,充实到全科医学师资队伍中。
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类专业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编写适宜的全科医学培训教材,开发多媒体声像教材和远程教学课件,发展远程教育,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