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城市圈商标节为契机,积极筹备知著名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展示销售活动。
4.切实做好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开展涉农商标的专项检查和整顿,严厉查处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二)消保处
1.深化维权机制。健全申诉网络是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抓好网络建设,是维权工作的关键。要围绕“一个阵地、二个加强、三项制度”全面实施。“一个阵地”:以“村为单位”开设维权培训班,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二个加强”:即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识假、辨假、防假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倡引守法、诚信经营。“三项制度”:即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联络站进行督导;建立信息制度,及时采集数据;建立考核制度,对联络员进行定期考评,及时通报。
2.健全监管机制。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要深入农村调查和研究,探索新路子,拿出新举措,强化监管力度。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集散地的监督检查,真正为农民购买放心农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强化自律机制。监督、指导经营者全面落实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售后合规。
4.探索分类机制。根据经营户主体资格、诚信程度、消费投诉、责任事故指标,对经营主体划分A、B、C、D四大类。
5.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维权合力。
(三)合同处
1.搞好宣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农户、涉农企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行《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帮助其熟悉市场交易规则,掌握签订合同的基本知识和技巧,逐步增强农民的合同法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
2.规范合同文本,保护双方利益。要通过规范涉农企业合同文本,明确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权利义务,落实“最低保护价”政策,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坚决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霸王合同”。并协助涉农企业和农户起草制定专业合同文本,科学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条款,帮助审查“农业订单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尤其对价格、数量、履行地点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