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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建设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建设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6]223号)


浦东新区农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浦东新区申请新建70公顷保护地和200亩露地菜田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预算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面积1062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曹路镇永丰、永利、永和村750亩,川沙新镇新营村312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浦东新区农委。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24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560.37万元,保护地设施2405.885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281.74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1699.2万元,区配套2548.8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9月启动建设,2007年7月建成。

  请你委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浦东新区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浦东新区2006年度菜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浦东新区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单位:亩、万元
建设地点建设面积预算合计其中基础设施管棚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
曹路镇永丰等村75030001068.581725.077206.343
川沙新镇新营村3121248491.79680.80875.402
合  计106242481560.372405.88528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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